“我堅守了很久,但很難接受的是這樣的結局。”53歲的吳智強回首“踩雷”退市股的經歷時說。
吳智強自2016年開始持有*ST凱樂(600260),彼時因公司“亮麗”的業績他選擇堅定持有。然而時至今日,公司被爆出連續5年財務造假,走向了退市的結局。今年2月2日,*ST凱樂以跌停價每股0.47元收盤,已連續20個交易日股價低于1元,成為今年A股退市第一股。
如今,退市正越來越常態化,像凱樂科技(600260)這樣“消失”的股票代碼不在少數,也不乏像吳智強一樣的投資者在跌停板上“出貨無門”。數據顯示,今年以來截至8月16日,A股退市的上市公司數量有43家,至少有46家上市公司面臨退市風險,涉及股東戶數超380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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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人士表示,退市是實現市場優勝劣汰的必要條件,只有“進”“出”渠道打通,股市才能良性循環發展。但是,退市常態化一定要以投資者保護為核心,涉及上市公司違規操作觸發的退市必須做好投資者賠償,不能讓違規的上市公司一退了之,更不能讓股民的投資信心隨著“消失”的股票代碼一并“消失”。
“我沒有貪圖便宜”
在A股市場上,有一些投資者喜歡買“便宜”股票,這也是他們圍繞“ST股”進行炒作的原因。但吳智強并不屬于這一類“火中取栗”的人,相反,他認為自己是堅定的價值派投資者,只認準業績好的公司。
1982年,一個鄉鎮塑料小廠以2萬元于湖北省荊州市公安縣起家,這是“塑料大王”凱樂科技最初的樣子。在中國塑料業界,凱樂一度和寶碩并駕齊驅,業內謂之“北有寶碩、南有凱樂”。2000年7月成功上市后,凱樂科技成為中國資本市場第1000家上市公司。
2015年,凱樂科技進軍專網通信這一高科技行業,公司營收從2016年起開始快速增長,當年營收同比暴增160.69%,達到84.21億元。也因此,吳智強注意到了這家“高成長性”企業。此后,該公司業績“節節攀升”,2017年凱樂科技營收首次突破百億大關;2018年其營收達到了歷史頂峰169.6億元。
因其業績持續增長,吳智強更加堅定了長期持有凱樂科技股票的決心,*ST凱樂的股價在2018年3月13日盤中達到歷史最高的25.29元,他的賬戶翻了一倍。吳智強選擇了繼續加倉,但隨后在2018年至2020年上半年,該公司股價回落至13元左右。自2020年下半年起,該公司股價一路下滑,最終在2023年2月2日創出歷史最低價0.47元。
吳智強清楚地記得他在得知凱樂科技財務造假消息時的震驚無措。2022年12月,中國證監會調查顯示,*ST凱樂在2016至2020年期間累計虛增營業收入512.25億元,公司僅在2016年存在少量專網通信業務,其他專網通信業務均為造假,“塑料大王”搖身一變成了“謊話大王”。
盡管吳智強盡量用了輕松的口吻講述這件事情,但偶爾還是難掩憤懣之情。“不是輸不起,而是輸得冤,上市公司的過錯為何要投資者來買單?”吳智強表示,如果是公司經營不好導致的下跌,可以理解為自身投資能力不足;但是財務造假,屬于信息不透明。投資者完全被上市公司蒙在鼓里,越持有越虧損,股民投資的信心被一點點磨滅。
退市常態化
在全面注冊制的背景下,以往“只進難出、該退不退”的局面徹底改變,A股退市節奏明顯加快。數據顯示,截至8月16日,今年已有43家上市公司退市,至少46家上市公司面臨退市風險。
今年以來,退市多元化特點尤其明顯,交易類退市、重大違法類退市等案例不斷涌現。其中,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數量有所增加,目前已有*ST紫晶、*ST澤達、*ST計通等多家公司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指標,而2022年僅有一家公司因重大違法被強退。
此外,面值類退市公司數量也大幅增加。從已發布退市風險提示的情況來看,今年面值類退市公司數量將超20家,大幅超過往年。數據顯示,2021年、2022年面值退市公司家數分別為7家和1家。業內人士表示,從實際情況來看,股票價格是公司投資價值的反映,面值退市作為市場選擇的結果,或將成為未來退市的主流。
在交易層面,隨著退市常態化推進,市場博弈資金逐漸回歸理性,再加上監管層對炒殼、賭重組、押寶暫停上市的行為予以從嚴監管,退市股炒作明顯冷卻。比如,欣泰電氣股價從復牌前的14.55元下跌到停牌時的3.03元,跌幅接近80%。
“今年跌幅居前個股多為退市股和ST股。”前海開源基金首席經濟學家楊德龍表示,全面注冊制實施后,“殼”價值不斷貶值,且監管機構加強退市監管力度,對“殼公司”精準打擊,低價股翻身的現象很難重演。
今年5月底,監管部門再度明確表示,將嚴格退市監管,持續暢通多元化退出渠道。退市常態化之下,中小投資者如何盡量避免“踩雷”?開源證券副總裁兼研究所所長孫金鉅表示,一方面,投資者須密切關注上市公司公告,對業績連續虧損的、股價較低的、近期被立案調查和行政處罰的公司保持警惕;另一方面,須及時根據市場環境和政策變化進行投資調整和風險控制,并加強了解最新退市制度下退市后股票的具體處置方式,采取相關措施維護自身權益。
豈能一“退”了之
退市機制有助于A股“吐故納新”,強化市場優化配置資源的能力。不過,業內人士認為,退市不等于上市公司可以“一走了之”,若涉及欺詐發行、財務造假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須切實維護受損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上海星秀律師事務所律師郭強表示,投資者“踩雷”后,應積極了解上市公司是不是因為財務造假、年報重大遺漏等原因導致觸及退市的預警線,存在這些情況的上市公司往往也是信息披露違法的主體,可能符合證券虛假陳述的構成要件,投資者可以拿起法律武器,進行維權以挽回損失。
“退市股票維權相比其他維權更加困難。”郭強表示,如果退市公司進入破產清算程序,投資者即使維權勝訴,最終受償率也比較低,破產公司一旦進入破產重整程序,投資者債權有可能打折清償,且實際拿到手的可能是股票而非現金。
司法層面上,退市后的投資者保護配套機制還需要進一步完善。郭強認為,在司法實踐中,有的法院在審理投資者起訴維權案件時,會等待破產程序的進度,或者破產法院與金融法院在管轄權問題上互相推諉,放緩對投資者維權案件的受理或審理。“我們認為,應當明確兩個程序的銜接機制,讓破產程序與證券虛假陳述案件同時推進,避免讓投資者空等,讓投資者體會到效率正義。”他同時建議,上市公司協會設立破產上市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賠償基金,以補償賠償投資者因上市公司破產而所受到的超額損失。
孫金鉅表示,要健全證券執法司法體制,完善行政執法、民事賠償和刑事懲戒“三位一體”的立體追責體系。一方面,健全證券罰沒款“賠先罰后”機制,進一步推動民事賠償責任優先原則得到有效落實;另一方面,完善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常態化機制,逐步探索廢止證券集體訴訟的前置程序,全面提升證券糾紛多元化解的制度化、規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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