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內幕交易“江特電機(002176)”股票,“鋰王”贛鋒鋰業(002460)將被江西證監局罰沒442億元,公司董事長、總裁李良彬將被處罰60萬元并給予警告,時任董事會秘書歐陽明將被處罰20萬元并給予警告。
緣起兩年前一場股權收購案
今年7月4日,贛鋒鋰業曾公告,公司于2022年7月1日收到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因涉嫌A股某上市公司股票二級市場內幕交易,證監會于2022年1月24日決定對公司立案。
(資料圖)
12月7日晚,隨著江西證監局對贛鋒鋰業下發的一紙《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之于眾,前述事件詳情揭曉。
經調查,贛鋒鋰業此次涉嫌內幕交易事件緣起于兩年多年其擬對江特電機的股權收購案。
2020年4月29日,江特電機公告,由于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連續兩年經審計的年度凈利潤為負值,深交所將對公司股票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當年6月8日,江特電機向宜春市袁州區人民政府呈報《化解江特電機退市風險措施報告》,提及多項“預防面值低于1元退市的措施”,其中包括引進戰略投資者,增強二級市場信心”等。
不晚于2020年6月9日,江特電機董事盧順民擬定《成為江特電機第一大股東方案》,發送給時任董事長朱軍。該方案詳細說明了戰略投資者可以通過二級市場交易及股票增發方式成為江特電機第一大股東。江特電機總裁梁云、時任副總裁兼董事會秘書閔銀章等高管人員按此方案積極尋找戰略投資者。
6月起,贛鋒鋰業在袁州區政府的推動下與江特電機接洽,2020年6月18日,贛鋒鋰業董事長、總裁李良彬,時任董事會秘書歐陽明,副總裁、財務總監楊滿英等赴江特電機考察,雙方就合作事宜進行交流。
2020年7月4日,贛鋒鋰業向袁州區政府提出收購江特電機的訴求,7月8日,袁州區政府對贛鋒鋰業的訴求進行回復,7月13日,江特電機和贛鋒鋰業在袁州區政府的組織下舉行會談。
2020年8月12日,江特電機和贛鋒鋰業簽訂《合作備忘錄》,約定贛鋒鋰業獨家認購江特電機非公開發行的全部股票(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江特電機總股本的30%),成為江特電機的控股股東,李良彬成為江特電機實際控制人。
贛鋒鋰業領罰單
2020年8月13日,江特電機公告稱,江特電機正在籌劃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該事項可能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變更,隨后贛鋒鋰業對江特電機開展盡職調查。不過,2020年8月20日,江特電機披露公告稱,因雙方未能就避免同業競爭的解決方式等關鍵條款達成一致意見,終止籌劃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
根據相關規定,上述內幕信息敏感期為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8月13日,贛鋒鋰業李良彬、歐陽明、楊滿英,江特電機相關董事及高管人員,宜春市及袁州區政府相關工作人員等為內幕信息知情人。
不過,2020年6月22日,贛鋒鋰業轉入3000萬元至“贛鋒鋰業”證券賬戶,2020年6月23日至7月2日,“贛鋒鋰業”證券賬戶買入“*ST江特(江特電機曾用名)”股票1567.77萬股,買入金額2648.38萬元,2020年7月8日至7月9日全部賣出,賣出金額2763.29萬元,獲利約110.53萬元。
上述交易受李良彬決策安排,由歐陽明具體負責,證券部員工具體操作,江西證監局認為,“贛鋒鋰業”證券賬戶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交易“*ST江特”股票的違法事實,構成內幕交易行為,擬沒收贛鋒鋰業110.53萬元違法所得,并罰款331.59萬元罰款,總計約442萬元,同時對良彬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歐陽明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元罰款。
記者發現,時任贛鋒鋰業董事會秘書歐陽明已于今年8月辭職,辭職后,歐陽明仍擔任贛鋒鋰業副總裁,目前侯映學擔任贛鋒鋰業董事會秘書一職。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11月1日,贛鋒鋰業剛因實際控制人在窗口期誤操作買入公司股票及致歉,具體情況為2022年10月28日,贛鋒鋰業實際控制人之一熊劍浪配偶因操作失誤,誤登入熊劍浪證券賬戶買入公司股票25900股,成交價格77.20元/股,涉及金額約199.95萬元,2022年10月31日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報告》的公告日,熊劍浪為贛鋒鋰業實際控制人李良彬家族成員。
截至記者發稿,贛鋒鋰業股價81.39元/股,總市值164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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